報名須知

1 每隊參賽球隊報名費為港幣一千元正,另加按金港幣五佰元正,
   球隊在完成整季賽事後,餘下的按金將會全數歸還;
   若參賽球隊中途退出賽事,所有報名費及按金將不予發還。

2 每場比賽由兩名球証負責執法,而兩名執法球証之球証費則用
   由對賽之兩隊球隊平均支付,每隊/每場為港幣一佰五十元正。

3 每位參賽之註冊球員必須於開賽前出示由本會發出的球員証予
   球証核實;若球員未能出球員証,權禁止該球員出賽。

4 每隊球隊於每一個月24號前均須以 e-mail 或 fax 形式提供一張連續
   兩小時之七人硬地足球場場紙,如球隊未能於24號前提
   供場紙,賽會將在該隊按金抽取港幣五十元正作為行政費用。

比賽制度

1 每場比賽時間為五十分鐘,上、下半者各二十五分鐘,中場休
   息時間為三至五分鐘。

2 比賽性質為七人足球硬地賽事,以新例作賽 (但不設越位),即回
   傳及擲界外球予守門員時,守門員均不得用手接球。

3 賽會訂明的認可比賽時間為星期一至六晚上七時至十一時,星期日
   下午五時至晚上十一時。

4 賽事以雙循環形式進行,設主客場,每場賽事勝方可得三分,
   打和各得一分,敗方零分。

5 積分最高的球隊為冠軍。如兩隊或以上同分則以得失球計算;如
   得失球差相同,則比較得球的多寡;如得球相同,
   則計算對賽成績。如以上情況完全相同,則兩隊名次相同。

賽事規則

1 每隊球隊報名人數上限為 20 人,如需增加或更換球員,賽會將對每一個
   新註冊球員收取港幣五十元行政費用。

2 所有比賽必須使用標準四號足球。每隊球隊於比賽前必須自備兩個足球,
   當值球証有選用任何一個足球作為比賽使用之決定權。欠帶足球或足球
   不合規格的球隊,當值球証有權禁止該隊作賽,並將被判負 0 : 3 。

3 比賽開始前,每隊球隊最少要有五名球員在場,否則當作棄權論,並被判負 0 : 3 。

4 如發現未有註冊或被停賽的球員出賽,該場比賽將會作廢,並被判負 0 : 3 。

5 每隊球隊必須登記最少兩套顏色不同的球衣。

6 所有賽期或賽事事項均以賽會網站的公佈為準,賽會將不會另行通知,
   如有任何疑問,可直接聯絡賽會查詢。

7 每季每隊球隊在公佈賽程後至比賽前七天最多只可申請改期三次,如超額之
   申請會收取200元行政費用

8 任何球隊不能在比賽前三天要求取消比賽,亦不能使用球隊免費請假的
   三次限額;如果球隊缺席賽事,將被判負0:3並需要繳付$300行政費用。

其他事項

1 本賽會純為主辦足球比賽之機構,對於所有參賽球員於場上的受傷、死亡或
   生理及心理上的永久性傷害,均一概不會負上任何法律及賠償責任,若球員
   本身患有任何疾病或身體缺陷的話,敬請不要上場作賽。
   所有參賽球隊必先同意此項條款,方可參加本賽會之所有賽事。

2 如遇天雨或颱風等惡劣天氣情況下,賽會將在當日開賽前兩小時通知作賽球隊
   是否取消或繼續進行比賽;如賽會決定取消比賽,就算在正式比賽時間天氣
   轉晴,賽事仍然取消。

3 所有球隊、球員或球隊的支持者如在比賽進行中或完場後發生暴力或恐嚇
   事件,如經賽會調查屬實,賽會將按事件的嚴重性向該隊或個別球員作出
   罰款或停賽處分。如事態嚴重,賽會將交予警方處理,並取消該球隊的參
   賽資格,餘下的按金亦不會發還。

4 有關賽會的任何條款、規則或事項,賽會有權保留一切修改或追究的最終決定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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